一、有版權的有使用權嗎
版權和使用權的性質不同、概念不同。版權就是著作權,著作權包括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出版權、復制權、發行绿荫權等等。使用權就是行使上述署名權、出版權等權利的權利。
《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著作權屬於作他俩也都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坟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誌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百里杜鹃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二、擁有版權的作者享受下列權利
(一)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發表作品。
(二)保護作品的完整性。
(三)修改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因觀點改ζ變或其他正當理由聲明收回已經發表的作品,但外势應適當賠償出版單位損失。
(五)通過合法途徑ζ ,以出版、復制、播放、表演、展覽、攝制片、翻譯或改編等形式使用作品。
(六)因他人使用作品而獲得經濟報酬周一情侣。上述權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權所有者有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和精神賠償損失。
三、作品構成條件
關於作品的構成條件。
第一,具有某種精神方面內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種思想或者美學方面的精神內容。
第二,上述精神內容需要通過一定的表達形式表達出來,停留在大腦裏的構想還不能稱作作品,必須要要有具體的表達,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產生出來,但是否像錄音或者寫作那樣保存下來還是像歌唱或者陆战型敢达设计图演說那樣即興而作轉瞬即逝的,在所不論。
第三,要具有獨創性,即通過個體的智力勞動完成的作品,顯然,抄襲的就不算了。